北京以大型公建为突破口推进热计量改革
发布日期:2016-09-29 14:04:27 来源: 浏览次数:
       北京市着眼节能减排工作大局,确立了以政府机关、大型公建等能耗大户为重点,扎实推进热计量改革,通过热价这种市场无形之手的调节,引导供用热双方市场主体的行为选择,达到“要我热计量”为“我要热计量”的目的。 
        据统计,北京市公建面积占全部民用建筑总量的37.1%,公建供热面积占总供热面积32.9%。2005年北京市对54家市政府机关和大型公建能耗进行了抽测,政府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是城市居民家庭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的2.58倍,人均能耗、人均能源开支等指标分别是城市居民家庭平均水平的5.2倍和8.03倍.调查中还发现,北京各类政府机构办公楼中有50%的建筑没有外墙保温,有70%的建筑没有使用双层玻璃,致使单位面积能耗大大增加。因此,推进政府机关、大型公建的热计量改革,不仅抓住了热计量改革的主要矛盾,而且对推动整个节能减排工作具有示范作用。 
        2006年底,根据建设部沈阳会议要求,北京市专门成立推动供热体制改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推动供热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2007年2月,北京市正式下发《关于对部分公建用户试点实施热计量价格的通知》,并在2006~2007采暖季对部分公建实施了按热计量收费。此次实行的热计量试点价格分为两部分,基本热价按照用户建筑面积征收,热价标准为12元/建筑平方米.基本热价大大低于目前公建按30元/平方米/采暖季的收费标准,有力调动了公建采暖用户参与热计量改造的积极性。计量热价,在综合考虑供热成本,供热企业合理收益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为0.16元/千瓦时。 
        按照北京市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安排,2006-2007年供热季在市热力集团供热范围内选取了部分公建进行计量收费试点.根据用户情况初选53个站作为热计量收费试点站,经过与用户沟通,48个站用户同意按计量收费,总面积达366.2万平方米。根据热计量试点数据统计,在48个站的热用户中,按热量收费比按面积收费高的有9户,占18.75%,其余39户按用热量支出的热费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占81.25%.试点用户热计量收费总金额为6287.64万元(扣除管理费用),比按面积节约热费支出2201.27万元 
        在48个站的试点用户中,建筑物维护结构较好的试点用户的平均单耗低于全网用户的单耗平均值,其中,市规划委、市市政管委等政府机关办公楼经节能改造后,辅以有效的调节手段,采暖能耗大幅下降。另外,地处西城区金融街的万亨大厦采暖能耗仅为7.10瓦/每平方米、盈地大厦7.14瓦/每平方米。上述两处公建为新建写字楼,入住用户较少,用户对不采暖房间采取低温运行,有效降低了采暧能耗,初步实现了行为节能的目标。 
        根据对试点政府机关和大型公建耗热量统计,试点用户2006-2007年采暖季的热量单耗与上个采暖季热量单耗略有下降,2006~2007年试点用户与上年同期比较耗热量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多数试点热用户现有建筑物的维护结构保温性能差。用户自我节能调节手段不足。 
        由此可见,要实现通过热计量实现供热节能减排,一要加强对建筑物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把好建筑节能关,降低最终需求者的采暖能耗;二要对供热系统进行更新改造,确保供热系统具备必要的调节手段,三要严把新建建筑节能标准验收关,确保新建建筑真正达到设计节能标准。在此基础上,通过实行按热计量收费提高热用户节能意识,促使热用户改善建筑物维护结构,增加供热系统的调控手段,最终实现供热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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